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关于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决定》(首都师大校发〔2015〕51 号)文件,经2015年第1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组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。
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章于2015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用,原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公章同时失效,自2015年10月16日(含本日)之后加盖有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公章的各类文件、证书、信函等一律无效。
特此声明
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5年10月15日